公司注册地址发生变更后,税务登记证、组织机构代码证的经营地址需要及时进行变更。假设已经办经营许可证或其他注明地址的类似证照,也应及时变更经营地址。
税务登记证上的地址应该要与营业执照上的地址相同。 如不一致,则是营业执照的地址已经变更了,而税务登记证上的地址未变更。
不需要变更主税务机关:
1、到主管税务大厅登记窗口领取《税务登记变更表》
2、填好该表,办理变更税务登记需准备的主资料和证照:关联相关证照需提交原件及复印件,其他资料需复印件。
内资企业:工商营业执照、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、企业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、主管部门批文或董事会决议、经营地房产证或租房合同、原地税登记证正副本(原件);
3、交回原税务登记正副本原件,核发新的税务登记。
4、变更主税务机关:一样领《税务登记变更表》,事先必须先清缴税款,务必把手里的发票清缴。准备相关材料后方可办理。
组织机构的住所发生变更,务必理了从变更之日那天起十日内办理变更代码证书。
南京公司变更
提交资料:
1、申请领取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基本信息登记表(原件,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并且必须与相关证照上的名称完全一致);
2、企业及个体工商户:有效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;
3、法定代表人(负责人)身份证原件
说明:法人单位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,如并非法人单位请提供负责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;法定代表人、为港、澳户籍人员,提供回乡证原件;法定代表人(负责人)为台湾人士 ,提供台胞证原件及复印件;法定代表人(负责人)是外国人士的话,则需提交护照的原件及复印件。合作企业的进行事务的合伙人是机构的,需提交该机构中的代码证原件。
4、经办人身份证原件;
5、代码证书正副本原件;
6、变更单位名称:企业及个体的工商户必须提供工商部门核发的变更通知书原件;
7、变更法定代表人(负责人)的:个体工商户需要提供工商部门审核的变更通知书原件;如果关联证照上没有登记法定代表人(负责人)的姓名,则需要提供相关的任命文件原件。